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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来这是对你的器重

    我出生在试管之中,分娩于蓝绿色的营养液里,教会我站立和行走的是保姆机器人,抱着我让我看书和识字的是余左教授。而那对男女——在基因关系上是我父母的男女,从未来看过我一眼。

    我知道他们为什么不来,不是冷酷和漠然,只是不敢来。他们害怕对我投注情感。

    我不恨他们,也不期待他们来,我没有向他们投注情感。因为我是要死的。

    我记事比正常小孩要早很多,或许是营养液吸收的充分,我记得自己还吮着指头的时候,余左教授轻柔地将我抱到手术台上,像捧着人体最柔弱的内脏。

    他对着玻璃上墙外的那对男女说:“培植品很成功,等到二十岁就可以作为素材进行移植。”

    哪一个器官呢?我不知道。我日复一日吃着营养餐,保健品,能将自己所有脏器都饲养的健健康康。

    我并不感到愤恨不平,因为活着也没有可留恋的。我和我看起来阴沉沉的外貌一样,消极地认为一饮一啄自有定数。生于家族,受其荫蔽,自然也要同根连枝,与其一荣俱荣,一损俱损。

    为我的兄长,为了让他能健康地活下去,将家族荣光传承下来,我可以毫无怨言地去死。虽然我一点儿也不喜欢这个像几千年的老僵尸一样的狗屁家族。只是偿还。

    说到底,我并没有期待出生在这个世界上啊。

    人与人之间是不同的,有的人,即使生命就只剩下最后一天,也依然坚持着抗争着什么,散发耀眼的光芒。有的人,出生就是为了在死的那一刻成全价值,像一部黑白影片上一格一格转过的胶卷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我摸着余厥的头,看起来光滑柔软的发丝意外的有些扎手。他看起来高大而驯服,即使跪着也不显得怯缩渺小。

    这个男人同样用平静而有力的态度回答我:“下奴想跟在主人身边。”

    好,我明白了,我差不多理解这莫名其妙的一切是怎么回事了。我捧起他的脸,凝视他,他瞳孔中倒映着我阴郁的面容,看起来像美杜莎在照镜子。

    “是家主和夫人让你来的,对么?或者……不,兄长也是知情者吧。”

    “他们怕我跑掉,对么?”

    余厥因为惊诧而瞳孔微缩,虽然面上表情没有变化,但我依然能看出他对我——我知道自己会死于二十岁这件事充满了惊讶。

    有什么好惊讶的,世界上充满了形形色色的人,多一个引颈受戮的人也很正常。

    我拍了拍他的脸,曾经很喜爱甚至着迷的脸,英俊和凌厉依旧的面容,第一次让我觉得碍眼。

    我明白了,这场闹剧对余厥而言这并不是放弃和惩戒。相反,这才是他真正接触到家族的核心,有资格触碰家主和少主间的秘密。

    这是器重。

    我不生气,我没什么好生气的,我早知道他们是什么样的人,愧疚是家族里最不值钱的东西,溺爱倒是可以换来大笔钞票。

    他们溺爱我,他们不爱我。我知道的。

    我也不难过,有什么好难过的,我没有期待过……我没有……期待……过……

    那天晚上我第一次喝醉酒,以往出于对身体的保护,我对烟酒之类的东西都适量或不沾,甚至银拱门这种快餐都不怎么吃。

    这是我第一次烂醉如泥,一直喝到断片,第二天醒来时家里像遭了凶杀案,除了我身处的那一片地方外,地上到处都是碎酒瓶留下的玻璃渣子,余厥跪在地上,任由玻璃碎片埋进双腿里,血腥味激的我又开始干呕。

    他头上有伤,估计是我用酒瓶敲的,血已经凝固了,粘在他的半脸上。我没有和他发生关系,醉了硬不起来,但是他后穴中塞着一只长颈酒瓶,里面还晃晃荡荡的有五成酒液。

    我一个战五渣要把他弄成这样全靠余厥打不还手骂不还口,我伸手支个巴掌他就把脸凑过来,我心说自己是越活越回去了,和他发什么脾气呢。

    我打了个电话叫保姆和医生,让人来处理凶杀案现场和被凶杀的余厥。我盘着腿坐在沙发上,一边打游戏一边瞟医生给余厥处理额头上的伤口,他腿上的玻璃片刚刚共振机来了已经全部分离出去了——虽然肯定很疼。

    我没忍住说了句风凉话:“你还真不怕我下手重了直接打死你。”说完又觉得有些后悔,没再吱声。

    气氛本来就沉重的不能再沉重,也无所谓更压抑一点,让好不容易给余厥包扎完的医生一秒也不想多留就向我告退。

    “我是您的私有物品,您想直接打死我也是可以的。”余厥说,他双腿上的伤口都不深,科技进步让这种皮外伤基本治疗仪一扫就好个七七八八,痂已经脱落,新生的粉嫩皮肤与他这个人看起来很不搭,我看着看着就气笑了,没想到他真能说出这种话来。

    无法是仗着我心软不成气候,这般看似顺从实则不软不硬的顶撞了,我也不会拿他怎么样。

    我能拿他怎么样。大不了就放在一边当做摆设,左右不过是个主家的人型监视器。

    但相处之道大概就和兵法一样,敌退我进,敌疲我扰……总而言之,示弱就会让人得寸进尺。

    我决心单方面无视余厥的第一个月,我们俩就又滚到了一张床上。

    没什么好说的,我弄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勾引我上床,肯定不是为了他现在自己都放肆的不怎么遵守的狗屁规矩。而我不是个能坚持自己决心的人,也不喜欢刨根问底。

    爱睡不睡,反正不亏。

    直到我在一个春光灿烂的早晨被口醒的时候,居然感觉有些习惯了……第一次我可是非常坚决地把这个自作主张的混蛋踢下床的。

    习惯,真可怕啊。

    我干脆双眼放空躺在床上,不明白余厥为什么吃的津津有味,我真的想不到那东西有什么好吃。

    窗外的春光透过百叶窗不甘寂寞地淌进来,我能听见小鸟叽叽啾啾的声音。

    我是在春夏交接的日子出生的,这样说来,距离我二十岁生日,也就只剩下两个月了。